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工商資訊咨詢 - 貴州省食品安全條例

貴州省食品安全條例

第壹章總則第壹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生產經營活動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活動,應當遵守本條例。

在本省制定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發布食用農產品安全相關信息,應當遵守本條例。第三條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生產經營,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對其生產經營的食品安全負責,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領導、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壹)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並將食品安全抽檢經費、風險監測經費和監督管理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

(二)建立健全行政監管、生產經營者自律和社會監督有機結合的食品安全全過程監督管理工作機制;

(三)統壹領導和指揮食品安全突發事件;

(四)完善落實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責任制;

(五)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共享機制;

(六)加強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能力建設,建立壹支與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相適應的人員隊伍;

(七)將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納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標考核。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社區)應當依照本條例和上級人民政府的規定做好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並聘請食品安全協管員,重點協助做好農村、農村中小學(幼兒園)、城市社區、建築工地食品安全的社會監督工作。

村(居)民委員會應當協助當地人民政府做好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並及時報告食品安全情況;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給予指導和支持。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設立食品安全委員會,承擔下列職責:

(壹)分析本地區食品安全形勢,研究部署、協調和指導本地區食品安全工作;

(二)提出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政策措施;

(三)建立健全協調機制和綜合監督管理體系;

(四)監督檢查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責任的落實情況;

(五)同級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職責。

食品安全委員會下設辦公室,為常設機構,負責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第六條衛生行政部門負責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公布食品安全信息、組織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餐飲具集中消毒的監督管理。

質監部門負責食品生產活動的監督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食品流通活動的監督管理。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承擔餐飲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職責。

農業、城市管理、出入境檢驗檢疫、商務、糧食、鹽業、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公安、教育、環保、旅遊等部門應當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法律法規未規定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確定並向社會公布。第七條食品行業協會應當協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規範和加強行業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項自律管理制度,加強行業自律,宣傳普及食品安全知識,推進行業誠信建設,引導食品生產經營者依法生產經營。第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和完善新聞媒體的溝通機制。新聞媒體應當開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規、食品安全標準和知識的公益性宣傳,及時、全面、準確報道食品安全信息,對違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輿論監督。第九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開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規、食品安全標準和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食品安全意識,增強公民自我保護能力。

鼓勵消費者組織、行業協會等社會團體和村(居)民委員會開展多種形式的食品安全宣傳普及,做好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學校應當加強對學生食品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學生的食品安全意識。第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舉報獎勵制度,設立專項獎勵資金,鼓勵舉報食品生產經營中違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保護舉報人合法權益,對提供違法行為線索並經查證屬實的,給予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