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法人具有以下壹般特征:
法人不是人,而是社會組織,是集合體,是法律賦予法人資格的組織集合體。
這是法人和自然人的根本區別。它可以是個人或財產的集合。不以組織集合體的名義出現在民事主體中,不能是法人。
2.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它可以以自己的名義並通過自己的行動享有和行使公民權利,設定和承擔公民義務。
三。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
有自己獨立的權益,可以以自己的名義獨立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四,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能否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是法人組織區別於其他組織的重要標誌。法人有自己能夠獨立支配的財產,可以以自己的名義以自己的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對其所承擔的債務,可以以其能夠獨立支配的財產承擔無限清償責任。
3.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在不同的場合應該承擔不同的法律責任。
比如在代表企業的場合,其個人簽字會導致企業承擔責任的後果;如果企業破產,承擔個人責任,法定代表人以後經營企業會受到很多限制;企業違反相關法律規定的,可以限制法定代表人人身,如拒不執行法院判決,法定代表人被拘留;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會受到刑事處罰,等等。以上只是壹個列表,並不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