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寧波市委辦公廳、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慈溪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甬辦〔2011〕27號),成立慈溪市教育局。
慈溪市教育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教育和語言文字工作的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壹)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
(二)制定全市教育發展規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改革,負責基礎教育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3)率先推進教育現代化。指導全市各級學校的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體育衛生和藝術教育、勞動教育和國防教育。
(四)負責和指導教育行政執法工作。依法組織實施教育督導評估、檢查驗收、質量監控等工作。
(五)負責指導全市教育系統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等工作,以及教育系統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直屬學校(單位)的黨建和領導班子建設。配合市委統戰部做好學校的統戰工作。指導教育系統的群團工作。
(六)負責和指導教育系統的安全穩定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的安全監督管理。
(七)統籌管理本級預算內的教育經費和其他財政性教育經費。參與制定教育基金籌集和使用的管理辦法。指導全市教育部門的財務管理並監督使用。負責市教育系統內部審計。負責和指導教育系統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八)負責教育系統人才隊伍的綜合管理,負責組織實施國家、省和寧波市教育系統人才計劃(項目)。負責全市教師隊伍建設,指導全市師德師風建設。
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組織全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含校長、園長)培訓。參與學校編制、崗位、薪酬等人事制度政策的制定。組織和指導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和崗位聘任工作。
(九)統籌管理全市學前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教育、特殊教育、終身教育和民辦教育。負責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
指導基礎教育及其他教育教學改革和課程改革。統壹管理全市基礎教育考試招生、管理廣播電視大學自學考試等工作。協調慈濟大專院校相關工作。負責和指導全市教育教學的科學研究工作。
(十)指導和管理全市教育系統的國內外交流與合作。開展與港澳臺的教育交流與合作。協助漢語的國際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