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領導:
2008年3月3日16: 30,寶鋼特鋼分公司棒材廠發生壹起窒息事故,造成2人死亡,輕微吸入氮氣。
事故發生後,艾寶軍副市長、市府肖副秘書長先後對事故救援作出批示,市安監局領導對救援處置工作作出具體部署。根據《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報告和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和《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執行〈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報告和處理條例〉的通知》(滬府發〔2007〕77號)要求,由市安監局牽頭,市總工會、寶山公安分局、寶山區監察委員會、寶山區檢察院組成的事故調查組趕赴現場進行事故調查取證。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事故發生後,上海市安監局、上海市總工會、上海市疾控中心、寶山區公安分局、寶鋼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何、股份公司總經理傅中哲立即趕赴現場了解、檢查事故現場,並前往醫院關心、安排救援工作。集團公司、股份公司安全領導朱、郭克忠在外出差,致電現場了解事故情況,對現場事故分析和善後處理工作作出具體安排和要求。
壹、事故簡述
2008年3月3日16: 30,寶鋼特鋼分公司酸洗熱處理分廠MCF連續退火爐5號門發生故障。當組長蔣(男,26歲,上海人)和副組長吳淩超(男,26歲,上海人)在未關閉氮氣開關的情況下從6號門進入爐內時,窒息而暈倒。約30分鐘後,其他人員查明,當班主操李東春(男,27歲,上海人)、徐強(男,27歲,上海人)、馬先紅(男,33歲,江蘇宿遷人)先後入爐施救,三人均暈倒。其余的工作人員立即救出了徐強和李東春。李東春醒來後,提醒救援人員關掉氮氣開關。其余人員補完氣後,先後救出了馬先紅、姜、吳靈超。這5人被緊急送往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第三人民醫院搶救。蔣、吳淩超分別於20: 00、22: 50經搶救無效死亡,其余3人於20: 15脫離高壓氧。
二、事故的初步原因分析
經初步分析,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操作人員沒有關閉氮氣開關並進行有效通風,同時沒有采取任何有效的防護措施,並進入爐內檢查故障。救援人員未能有效識別危險因素是事故進壹步擴大的重要原因。
三、下壹步預防措施
1.由於此次事故與去年“3.21”事故有諸多相似之處,設備操作和救援工作存在盲目性。安監部門立即將事故情況通報全公司,要求各相關單位從事故中吸取教訓,舉壹反三,杜絕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2.3月4日,特鋼分公司組織二級部門領導在帶鋼廠召開事故現場會,通報事故過程,針對初步分析的原因采取有效防範措施,從管理上查找不足,從技術上制定有效措施,舉壹反三,發現身邊的隱患,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3.3月4日,公司將召集有關方面的安全專家,組成工作組進駐特鋼分公司,查找事故原因並分析管理上的薄弱環節,切實落實事故“四不放過”。
4.3月5日,集團公司將組織上海各所屬單位在特鋼分公司召開事故現場會。鑒於事故的發生,要求各單位進行壹次對比檢查,確保“兩會”期間的生產安全和人員穩定。
安全監督部門
2008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