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對象為2018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和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除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退役大學生士兵”等特殊崗位外,非廣州戶籍(生源)報考人員僅限於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
2018國內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須在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其他報考人員須在報名日期(即2065438+2008年2月7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證、學位證。
二、申請條件
(壹)具有中國國籍,擁護中國憲法。
(二)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壹般報考年齡為18至35周歲(1982年2月7日至2000年2月7日期間出生),2018年全日制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學歷最高)報考年齡放寬至40周歲(即1977年2月)
(四)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備擬任職務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招聘崗位明確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特崗(在職位表中註明“有服務基層項目經歷”),應是我省招收的服務期滿並經考核合格,參加過“大學生村官”、“三支壹扶”、“西部大學生誌願服務”、“廣東省山區大學生誌願服務”等基層項目的人員。報考此類專門崗位的考生,限在廣州市任職或具有廣州市戶籍(在校生),錄用後須在用人單位工作滿5年。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特崗(職位表中註明“招收退役大學生士兵”),應經我省兵役機關批準,服役滿2年以上且已退出現役,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後入伍,或經全日制普通高校錄取入伍(或在校學習期間),退出現役後取得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2018)。報考此類特殊崗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只有廣州市兵役機關允許入伍或具有廣州市戶籍(學生),且被錄用後需要在用人單位工作滿5年。
年齡、基層工作經歷、基層項目服務期、退役大學生士兵服務期及專業技術資格證、執業(職業)資格證、戶口簿等相關資格的獲取時間計算截止時間為2018年2月7日。
現役軍人、非應屆畢業生的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在職公務員(含緩刑人員)、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黨籍、團員、公職、高學歷身份)、三年內受到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察看、留校察看)處分的人員,被認定有弄虛作假等嚴重違規用人行為的,
粵東西北地區鄉鎮事業單位未達到最低服務年限且有違約行為的人員不得報考專項公開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