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負責分發本項目發來的各種圖紙、文件等資料,並辦理登記手續。
3.規範工程施工過程中各類圖紙變更通知、工程合同等工程文件的收發和保管制度。
4.對各類工程資料進行科學編碼、登記、復制和保管。
5.負責管理相關工程技術資料的歸檔、保存和借閱管理,並根據相關工程技術資料的重要性進行分類,及時清理無效數據,避免誤用。
6.必須保留壹份已分發圖紙和文件的原件,並與分發清單壹起歸檔。
7.負責定期清理原始項目檔案、合同、資質及相關部門審批,並及時歸檔。
8.負責會議記錄的保管,公司及相關部門會議文件的收集和保管,整理歸檔。
9.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任務。
項目開始前的工作:
1.參與項目前期準備及各項手續的編制、申報和審批;
2.組織或參與工程項目的招標工作,確定施工、監理等單位並簽訂相關合同;
3.組織實施合同規定的開工前甲方應做的準備工作,如施工圖紙、三通壹平等文件資料的發放,監理人員的住宿安排等。
4.主持第壹次現場工程會議(以後會議可由監理主持)和開工前的設計交底會。
從事工程建設工作:
1.檢查工程質量,會同有關方面處理工程質量事故和設計變更;
2.根據合同組織甲方提供的建築材料和設備的訂貨、催交、現場驗收和移交。
3.與相關方就建築材料(如瓷磚、地磚、照明、衛生潔具等)的質量、設計和品種達成壹致。)對工程的使用功能和裝飾效果有影響的,以及樣板間質量的確認等。
4.負責與項目相關的外部單位和人員(如政府部門、水電供應單位、街道居民等)的聯系。),協調各方關系,解決糾紛,處理矛盾。
5.接受工程主管部門組織的各種工程檢查,準備甲方相關資料,必要時匯報。
6.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參與完成工程量的計量審核,審定工作量並報領導批準,撥付工程進度款。
7.處理項目中的壹些突發事件。
8.參與工程的初步質量驗收,合格後組織正式竣工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