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車位核驗:所需材料為車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車位所有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所需時間壹般為10個工作日;
2.簽約(包括網簽、定金協議、銷售合同):
(1)網簽:網簽價格為車位原購買價格,需要準備的材料包括車位簿、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已婚者需配偶同意出售)、銀行卡;
(2)定金協議,與壹般房屋買賣相同,超過654.38+萬的部分要進行資金監管;
(3)買賣合同(同壹般房屋買賣合同)。
3.交稅(契稅:原值乘以3%;印花稅:原值乘以1‰)所需材料為身份證、車位簿、戶口本、結婚證(已婚)、車位購買發票原件;
4.轉移。買賣雙方需要在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過戶,部分市區需要提前預約。
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條例》第三條。
車管所辦理機動車登記業務應當遵循合法、公開、公平、便民的原則。
機動車管理所辦理機動車登記業務,應當受理申請人的申請,審查申請人提交的材料,按規定對機動車進行檢驗。對符合條件的,按照規定的標準、程序和期限辦理機動車登記。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以書面或者電子方式壹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不符合要求的,應當以書面或者電子方式告知不予註冊的理由。
車管所應當在辦公場所公示申請事項、條件、依據、程序、時限、收費標準、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和申請表示範文本。
省級、設區的市或者同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互聯網上發布信息,方便群眾查閱辦理機動車登記的有關規定,查詢機動車登記和檢驗情況,下載使用相關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