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山西農業大學信息學院順利招生,規範學院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西省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壹章總是?第壹條本章程適用於山西農業大學信息學院普通本科生招生。第二條山西農業大學信息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綜合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第三條山西農業大學信息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學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第二章學校概況第四條學校全稱:山西農業大學信息學院第五條學校代碼:13535第六條學校地址:山西省太谷縣,郵政編碼:030800第七條學校層次:本科第八條學校性質:獨立學院第九條學校類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第三章組織機構第十條山西農業大學信息學院成立招生就業委員會。招生就業委員會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計劃,討論決定招生的重大問題。第十壹條山西農業大學信息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實施招生及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日常工作。?第四章招生規則第十二條山西農業大學信息學院招生工作嚴格按照教育部“陽光招生”政策精神和山西省教育廳、招生辦關於招生的規定,根據學生情況確定招生比例,壹般控制在65438+招生計劃的0.20%以內。第十三條當第壹誌願報名人數達到或超過我院招生人數時,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進行審核,根據考生的專業誌願確定專業錄取順序。考生成績並列的,按照所報誌願參考相關科目進行選擇。第十四條根據生源地招生政策,分數線上人數不足的,經當地招生管理部門批準,報考我院作為第壹誌願的考生可在當地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10-20分以下投檔。同時,學院將按照壹定誌願等級和分數優先的原則,擇優錄取,並根據各專業錄取余額安排專業。第十五條高考加分原則上同意生源省教育行政部門或高考招生管理部門關於加分或減分的政策和做法。第十六條藝術類專業錄取時,文化課成績參照相關省區藝術類專業評分標準執行。在文化課達到線的前提下,對外語考試成績有壹定要求,專業課成績由高到低錄取,直至滿分。第十七條報考我院英語專業,如當地招生管理部門規定需加考英語口語,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英語口語成績好的考生。第十八條少數民族考生必須能夠熟練運用漢語進行文化課的學習和考試。第十八條山西農業大學信息學院設立學術獎學金。學生享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助學金等。第五章收費標準第十九條我院專業收費標準嚴格按照省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執行。第二十條學生完成專業培養計劃達到專業學分要求的,由山西農業大學信息學院頒發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由山西農業大學信息學院頒發學士學位證書。第六章附後?第二十壹條招生人數:詳見山西農業大學信息學院2011本科招生來源計劃。第二十二條男女比例要求:各專業男女生比例不限。第二十三條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參照我校相關專業報考要求執行。入學後進行體檢,發現高考舞弊,退學。第二十四條被錄取的學生未經請假未按時報到,超過兩周者按自動放棄錄取資格處理。第二十五條錄取結果以教育部統壹要求、各省統壹規定的形式公布,同時在山西農業大學信息學院校園網公布或直接電話通知。招生咨詢方式:電?話:0354-5507782?5507792學校網站:學校地址:山西省太谷縣學院路8號?郵件?編輯:030800??第二十五條?本章程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不壹致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