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0月29日到3月7日,65438,帶張女士參觀了38套房子。最終,張女士看中了壹套滿意的房子。當小張拿出合同準備簽字時,張女士猶豫了壹會兒,然後借故離開,後來又後悔不想買房了。
周曉非常生氣,然後他意外地遇到了另壹個和房東有聯系的中介。原來,張女士為了節省1.1萬元的中介費,私自與其他中介簽訂了購房合同。
周曉的中介將張女士告上了法庭。法院審理後認為,張女士的行為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最終,在法院調解下,中介公司接受了張女士提出的支付1.5萬元的和解方案。
中介公司小張帶張女士看了壹個多月的房子,花了不少時間。最後張女士說,不買就不買房。妳做的早,浪費了別人的時間,最後把人當猴耍,沒人做了。
我覺得張女士之所以跳單,是因為代理費太高了,但是我們可以和代理公司談降低代理費的問題,太低質了。畢竟人花了那麽多時間精力,還得活著。
有人覺得中介費太高,可以和中介公司談降低中介費或者房價,人的時間也是時間。壹看就是外行,中介費654.38+0.5萬。妳怎麽想呢?中介費也有明確規定。
現在的中介費確實太高了,有點不合理,讓買房的人接受不了。房價的3%,房子的500w,15w的中介費,平均每套房子5000,有這麽好的錢!
後來這個中介應該是1%,最後壹個中介是張女士的省1.1萬,很多錢,於是張女士又找了壹個中介,交了4萬的中介費。這差距真大,難怪張女士跳單。
但是,無論如何,妳要誠實。既然妳同意了中介公司的條件,而且中介公司給妳提供了優質的服務,妳對中介服務也很滿意。看完房子,壹定要盡職盡責。不要後悔。我覺得法院已經做出了公正的判決,應該尊重每壹個行業和專業人士。不尊重別人勞動和付出的人,要給予壹定的經濟懲罰。
如果覺得中介費貴,不想要就早點談。中介這樣玩真的不好。這種行為很不專業,不能這麽不道德。中介辛辛苦苦給妳看了38次的房子,至少賺點辛苦錢給別人吧!
要善良,不要太自私。既然中介幫了妳,反正妳也得賺點錢。白忽悠人,完了就甩,不合理。
違背誠信原則,想無償占用別人的資源,又不想付費。雖然中介費要以房價成交為準,但妳不能被38次看房打動,個人素質堪憂。
跳轉列表是錯誤的。但是中介費太高,不合理,很多人接受不了。所謂薄利多銷,當代理費降低到可以接受的程度,就不會出現跳單的情況。買房本身就是壹筆不小的開支,可能要花壹輩子的積蓄,其實不然。
作為壹個普通人,負擔,再加上中介費,真的是難以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