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放:
今年4月,小李發現買房的新房從地面到天花板只有2.75米,而開發商曾承諾3米高。與小李情況相同的另外29名購房者向當地法院起訴開發商,要求每戶賠償1,000元。
原告代理律師稱,商品房買賣合同中對層高和凈高的約定為“中軸線與中軸線的距離為3米”,因合同中未明確約定“中軸線與中軸線的距離為3米”,要求開發商賠償。
開發商稱,合同明確約定,凈高是指樓面(或地面)與上層樓面(或地面)之間的垂直距離;中軸線距離是指底層中心線到頂層中心的距離。這些房屋的中軸線之間的實際距離是2.95米,這是壹個合理的誤差。
法庭審判:
法院認為,“距中軸線的距離”是建築物的高度,而不是凈高。同時,合同中對高度和凈高沒有違約責任。開發商交付給購房者的房屋高度已達到國家強制性標準並通過規劃驗收。但考慮到合同規定的建築層高不足0.05米,可能會影響購房者的舒適度,開發商應該進行壹定的補償。
法院最終判決開發商賠償每戶1000余元,駁回其他訴訟請求。
律師分析:
律師表示,室內凈高與層高的關系可以用壹個公式來表示:層高=室內凈高+樓板厚度。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有高度見面的約定。很多購房者在驗收時測量室內凈高,忽略了地板厚度,導致誤解。壹般來說,商品房的樓板厚度是12厘米到15厘米。
買房可能遇到的問題:
1,怎麽計算飄窗面積?
問:銷售人員說他們家的飄窗要算在套內面積裏。這合理嗎?
答:根據細則規定,當凸窗凈高大於或等於2.10米,窗臺臺面與房間地面或地板的距離小於或等於0.3米,窗戶與房屋外墻的距離大於或等於0.5米時,凸窗凸出外墻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積應計入套內面積。此外,凸窗不包括在室內面積的計算中。
2.團購的折扣價怎麽算?
問:如果看中壹套654.38+0萬的房子,開發商提供團購優惠,交654.38+0萬抵5萬,再打9折。我算了壹下,我享受的優惠應該是96萬×0.9 = 86.4萬元,但賣家算出來的結果是多了1,000元。
回答:如上例,團購買房的壹般計算方法是:(100-5)×0.9+1 = 86.5萬元。在團購活動中,開發商應在補充合同中用粗體或黑體字標註歧義條款,並履行提示義務。購房者看清楚簽字後,雙方按照合同執行。
3.陽臺面積怎麽算?
問:陽臺面積應該按套內面積的壹半計算嗎?
答:根據房屋面積計算實施細則,全封閉陽臺按全面積計算,非封閉陽臺按壹半面積計算。
4.精裝房配家具家電嗎?
問:精裝房是可以拎包入住的房間嗎?為什麽入住後發現原來樣板間的家電不見了?
答:精裝房不等於拎包入住,屬於商品房後期的增值服務。購房者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購買合同時,還要簽訂補充合同,合同中將明確精裝房的配套項目。有些精裝房除了基本裝修,不會提供家具家電等配套設施。簽訂補充合同時,購房者要看清楚合同條款。同時,精裝房的樣板間也不壹定是精裝房的最終效果。許多開發商會在補充合同中註明:“樣板房不會是唯壹的標準。”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10-25。目前的購房政策請參考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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