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情況下買的房子,房屋產權分配是不壹樣的,要看房源細節。只有搞清楚房子的來源,才能知道自己有多少產權。以下為您詳細分析:
壹、如何看待房產證上的名字?
1.房產證上有什麽?擁有房屋產權
房產證上加名字,並不壹定擁有房屋的產權。不動產權利的效力來源於不動產登記。房屋作為壹種不動產權利,其設立、變更、轉讓、消滅都需要依法登記後才能生效。未經登記,不具有法律效力。
所以,如果妳的房產證和不動產登記簿的記錄不壹致,沒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實有誤,妳還是會吃虧的。所以在分配產權的時候,壹定要在不動產登記簿上加上自己的名字,這樣才能擁有房屋的產權。
2.如果房產證上沒有名字,妳也可能有產權。
如果領結婚證後買房,哪怕只寫壹個人的名字,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父母買的房子即使是全部所有的,如果沒有明確說明是給子女的,也還是夫妻共同財產,沒有名字的壹方也有房屋產權份額。
二、不同類型的房屋,房產劃分不同。
1.婚前買房和還貸是壹樣的:除非夫妻另有約定,這種情況視為同壹財產。* * *隨著借款的償還,無論壹方以個人工資償還,還是以雙方工資償還,均應認定為夫妻* * *有財產。除非還款方能證明其還款資金來源於個人婚前財產。
2.壹種分不清類型:如果夫妻壹方在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那麽這套房子就是婚前財產。對方沒有權利要求分成,連毛毛都分不到壹杯羹。
3.買房,婚後還貸:無論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都是同壹房產。如果要分割房屋產權,取得房屋的壹方需要向未取得房屋的壹方支付房屋價值的壹半。如果貸款沒有還清,業主需要單獨償還剩余本息。
4.閃婚閃離:指夫妻壹方婚前支付部分房款,婚後共同還貸,或壹方以個人財產還貸,但房屋有收益,離婚時未取得房產證的房屋。雙方應首先協商。協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據實際情況決定由當事人使用。取得房產證後,任何壹方單獨向法院提起訴訟。
5.父母投資買房:雙方婚前父母所做的投資視為對子女的贈與,另有約定的除外;除另有約定外,父母婚後的出資應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
6.房產證上的多人型:房產證上有子女或父母的名字。法院不會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審理房屋的財產分割,當事人另行提起訴訟;或者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中止案件審理並告知當事人另行提起訴訟進行財產分析,再根據財產分析的判決結果分割夫妻部分房屋。
7.婚前向賣方登記壹方的姓名類型:如果被命名的壹方拒不承認另壹方出資購房,未登記的壹方沒有證據證明其出資,法院無法判決另壹方給予適當補償。
夫妻房產分割五花八門。最終產權歸誰,取決於妳的房子是怎麽來的,妳需要提供相關證據。希望看完上面的介紹,妳能對房屋產權分配有更多的了解,為以後買房做更多的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