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勞務公司提供相應勞務的,應當出具勞務費用發票。攜帶公司資質資料到施工地當地地稅局開具。具體稅費各地區不壹樣,可以咨詢當地稅務部門。
2.如果有當地建委的資質,可以開具勞務發票,沒有任何問題。發票制度不限制發票的內容,只要有真實的交易就可以,但是公司經營的東西必須有合法的經營範圍。同時,建築行業的勞務需要由建委進行資質備案。
勞務派遣許可證的申請流程:
1.向註冊地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2.核對材料和文件,確認《建築業企業資質申請表》內容與原件壹致;
3、報省建設廳審批,省建設廳組織專家進行評審;
4、初審後,由省建設廳組織建設管理部門審核;
5、辦公室領導審核;
6、在省內建立信息網絡宣傳。
申請勞務派遣許可,需要具備以下條件:
1,註冊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200萬元;
2.有固定的營業場所和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設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務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準備相應的申請材料:
1,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2、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申請書;
3.營業執照或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4.勞務派遣管理制度;
5.辦公設施、設備和信息管理系統清單;
6.章程和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或者財務審計報告。
綜上所述,無資質公司實際參與施工,可以向稅務局開具發票。只要公司有真實的業務,公司合法,就可以依法向稅務機關申請發票,只要公司營業執照的經營範圍包括工程服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791條
發包人可以與總承包人訂立建設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訂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發包人不得將應當由壹個承包人完成的建設工程肢解成若幹部分發包給幾個承包人。
總承包單位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單位經發包人同意,可以將其承包的部分工程委托給第三方。第三人應當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與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對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築工程分包給第三方或者以分包的名義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築工程分包給第三方。
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承包的工程進行分包。建築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