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壹次開車,交警當場執法,開出了處罰決定書,至今未交;
2、在交警大隊窗口辦理異地通用或簡易手續的交通違法扣分,且未向銀行繳納罰款;
3.網上車管所辦理電子警察交通違法業務,罰款200元以內,單次記6分,至今未繳納罰款。
壹、駕照異常解決方案
1,駕照已在本地使用,大致可以確定該市違章未處理或未繳費。需要本人攜帶身份證到市區交警大隊窗口人工查詢結果。如有必要,我可以打印相關決定,在繳納罰款時使用;
2.如果駕照用於跨省駕駛,很有可能在其他地方是違法的。如果忘記了,可以登錄交管的網站12123查詢駕駛證的歷史違章記錄,看看有哪些交通違章被扣分而沒有交罰款。
3.找到交通違章處罰決定書號碼後,您可以在易浩自助機或各大銀行繳納罰款和滯納金。
二、電子駕駛證無法申領或作廢的情況主要有以下幾種:
1.駕駛證狀態為滿12分、暫扣、扣留、逾期補領、逾期未驗證時,不能申領電子駕駛證。
2.當駕駛證狀態為吊銷、撤銷、註銷時,不能申請電子駕駛證,已申請的不再顯示。
3.當駕駛證被鎖定或停用時,“您的駕駛證狀態異常,無法申請電子版駕駛證。請與駕駛證核發地公安交管部門聯系。”應用顯示“您的駕駛證狀態異常,電子版駕駛證無效。請與駕駛證核發地公安交管部門聯系。”
4.駕駛證準駕車型、駕駛證有效期和發證機關發生變化時,需要重新申領電子駕駛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條國家實行機動車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路行駛。未經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