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工商資訊咨詢 - 壹小批海南遊客溺水身亡,養老保障“死”和“生”都沒了

壹小批海南遊客溺水身亡,養老保障“死”和“生”都沒了

大多數人對養老保障了解不多。有什麽用?養老保障中的被保險人失蹤,如何申請賠償?搬凳子,快坐下。今天我們要開始上課了!接下來,我們將通過壹個具體案例來介紹養老保障。

案例詳情:

2007年6月初,小王壹家四口人去海南旅遊。小王不小心掉進了海裏,失蹤了。搜救部門未果後,發現小王已經死亡。1999年3月,小王辦理了壹份保額為20萬的30年期養老保障保單。此行前,他在同壹家保險公司投保了壹份10天的短期意外險。事故發生時,兩份保險都在有效期內。小王家人向保險公司報案,申請賠償。

保險公司認為,搜救部門認定的小王已經死亡的事實只是死亡的推斷,因此不能賠付。於是小王的家人向法院申請宣告死亡。法院在三個月的公告期結束後作出宣告小王死亡的判決,保險公司隨後理賠。

案例研究:

宣告死亡的含義是指自然人在法定期限內下落不明,經利害關系人申請,人民法院通過審判程序宣告自然人死亡的法律制度。宣告死亡是法律上的推定,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可能還存在。在《保險法》及相關保險條款沒有明文規定的情況下,在保險法律關系中,宣告死亡應當具有與自然死亡相同的法律後果。

兩種風險的定義:

什麽是養老保障?

壹個是生,壹個是死,不管是生是死,都可以得到賠償。

我們說的養老保障,也可以叫生死兩全。如果被保險人在約定的保險期間內身故,可以獲得保險金;如果約定的保險期限過了還活著,也可以獲得保險金。買養老保險就是把錢存在保險公司。比如張小姐年輕時經濟比較寬裕,所以25歲買了壹份養老保障,保障30年,保額100萬。如果王小姐在55歲之前去世,他的家人可以獲得保險公司支付的壹百萬保險金。如果王小姐活到五十五歲,保險公司還需要賠付壹百萬保險金,可以用來養老。所以養老保障有兩個特點:儲蓄和繳費。

1)什麽是儲蓄?就像我們每個月把工資拿出來存銀行壹樣,投保人每年交的保險費都是存到保險公司的。最後不管什麽情況,這筆錢都能拿出來。

2)給付是指只要我們按約定給付保險金,無論身故,保險公司都會給付保險金。

養老保障又分為普通養老保障、雙份養老保障、老年附加定期保險、聯合養老保障。

1)普通養老保障很普通,保險金可以給付,也可以給付身故。

2)雙份養老保障,是指如果在保險期間不幸身故,賠付兩倍的保險金。

3)老年附加定期保險還體現在保險期間身故,保險費會分多次給付。

如何統壹養老保險?

聯合雙保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壹起投保。保險期間若有壹人身故,保險金給付。如保險期後無人死亡,所交保險費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共同領取。

不同類型的養老保障,最終身故賠償的倍數也不同,需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進行選擇。

養老保險靠譜嗎?

首先,在談養老保障是否可靠之前,我們需要明確壹點,養老保障是壽險的壹種,壽險是對生死的保障,更多的是壹種儲蓄。

不像重疾險、醫療險,對疾病有保障。

買保險,首先要做足保障,然後再考慮理財型保險。

這裏所說的保護,就是對疾病的保護。我們只死壹次,但我們壹生中肯定不止壹次生病。

隨著醫療水平的提高和通貨膨脹,醫療費用不斷上漲。

很多家庭因為負擔不起醫藥費而借錢或者放棄治療走向死亡,這是我們最不願意看到的。

所以保險是規避風險的壹種手段。前期要做足保障,等經濟寬裕了再考慮理財、儲蓄等險種。所以,如果只買養老保障,本質上起不到保障作用,要搭配其他險種。

如果妳不知道如何配置保險,不知道什麽樣的保險產品適合妳,可以在百度上搜索“百寶君”,百寶君會為妳提供最專業的保險顧問,從最專業的角度解決妳所有的保險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