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相關規定,營業執照及其副本和臨時營業執照不得轉借、出售、出租、塗改和偽造。個體工商戶出借、出售、出租、塗改營業執照及其副本和臨時營業執照的,沒收違法所得,可以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及其副本或者臨時營業執照。
2.個體工商戶變更經營者的,應當註銷登記,新經營者應當重新申請登記。實行家庭經營的個體工商戶在家庭成員中變更經營者的,應當按照前款規定辦理變更手續。
公司和企業的營業執照申請流程
1,核準名稱。確定公司類型、名稱、註冊資本、股東、出資比例後,可以到工商局現場或網上提交名稱核驗申請。如果失敗,需要重新簽名。需要1-3個工作日。
2.提交材料。審核通過後,確認地址信息、高級管理人員信息、經營範圍,網上提交預申請。網上預審通過後,按照預約時間到工商局提交申請材料。通過後會收到設立登記核準通知書。需要5-15個工作日
3.領個執照。預約當天攜帶《設立登記核準通知書》和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到工商局領取營業執照正、副本。
綜上,營業執照不能轉讓給他人。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給工商企業和個體經營者從事壹定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
法律依據:
個體工商戶條例
第十條
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發生變化的,應當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個體工商戶變更經營者的,應當在註銷登記後,由新的經營者重新申請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