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個19的女生和男朋友同居壹年。分手時被要求花***8549元戀愛。女孩名叫阿婷,19歲,壹年多前來到廈門打工,認識了比阿婷大7歲的同事阿鳳。阿鳳看阿婷年輕漂亮,就追求她,很快兩人就走到了壹起。兩人確定戀愛關系後,阿鳳建議阿婷搬過來和他壹起住,這樣可以省房租。阿廷同意了。
所以他們住在壹起。相處壹年後,他們約定過年後舉行婚禮。而且阿婷也沒有要求阿鳳買新房子,只是提出在外面租房,不跟父母住。然而,當阿婷回廈門過年時,阿鳳沒有采取任何行動,而是讓阿婷和父母住在壹起。阿婷接受不了,壹氣之下分手了。
但沒想到的是,阿鋒真的以為女朋友跟他分手了,很不甘心。她拿出壹張消費清單,讓阿婷把上面的費用全部還給自己。原來,在兩人談戀愛的過程中,A馮壹直在記賬,少則幾百,多則幾塊,甚至壹塊錢,都記得清清楚楚,總金額***8549元。
我覺得男人真的很小氣。其實分手的話,男人覺得不甘心,為女人付出太多。如果他們要索要戀愛期間的費用,可能會被指指點點,但又說不出他有什麽不好。但是我覺得阿峰做的真的太過分了。他吝嗇到了極點,而且過於挑剔。
因為阿峰的消費清單明顯是壹直記在壹個賬上的,甚至壹塊錢在和女朋友相處的過程中都記得清清楚楚,感覺他並沒有把女朋友當成很親近的人,而是分的很清楚,界定的很明確。
在我看來,我覺得阿峰不僅很摳門,而且戀愛期間對女朋友也是壹清二白。更重要的是,我覺得他很男性化,完全沒有為女朋友考慮。要知道,阿婷並沒有要求太多,也沒有要求他準備新房子,只是想和父母分開住。但是,阿峰連租房的要求都沒有達到,他也從來沒有放在心上。他只關心自己的想法,讓女朋友和父母住在壹起。這說明他不在乎女朋友的感受,有點大男子主義。
我覺得,如果遇到這樣的人,早早分手,他們的三觀明顯不壹樣。不僅如此,阿鳳還不懂得尊重人,總想替阿婷做決定,而這種做法也讓阿婷覺得自己不被尊重和重視,所以他們兩個肯定不會走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