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洪災害防治是關系到經濟發展、社會和諧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大事。為貫徹以人為本,提高汛期山洪災害應對和處置能力,確保山洪災害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開展,避免或最大限度減少山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居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上級要求和我場山洪災害防禦工作時機,制定本方案。
壹、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嚴格落實全縣防汛會議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繼續堅持“預防為主,避治結合,全面規劃突擊重點”的方針,大力加強山洪災害防治領導,規範工作秩序,切實提高整體水平,建立長效監管機制,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我縣經濟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
二、工作重點
1.加強山洪易發區巡邏巡查,汛期巡邏不少於15次,在山洪易發區設立警示標誌,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壹旦降雨量達到100 mm,根據險情變化及時提出應對措施,組織居民躲避轉移。
2.對山洪隱患點要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有條件的要進行治理。如果暫時不具備條件,也要了解處理方案,采取簡單的工作措施和預防措施,遏制和減緩危險。
三、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進壹步統壹思想,提高認識,切實增強山洪災害防禦的緊迫感和責任感,把山洪災害防禦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要對本單位的山洪安全工作負責,抓緊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統籌安排,按照職責分工要求認真履行職責,對敷衍塞責、工作拖沓、措施不力導致山洪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
2、密切配合,查* * *管。配合山洪災害防禦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加強協調,及時報告,加強信息交流和溝通,形成合力。
3、做好群眾的宣傳教育工作。要充分發揮輿論監督的作用,應大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增強人民群眾的山洪安全意識,形成良好的社會氛圍。
林場安全生產應急預案2:森林火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內蒙古自治區安全生產條例》和《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普及安全生產知識,形成人人講安全、人人要安全的局面。為增強安全意識,特制定本計劃。
1.適用範圍:本預案適用於本領域(院)的生產安全事故。
二、應急救援工作原則:以人為本,安全第壹,預防為主,統壹領導,分級負責。
三、林場有安全應急組織,其組成包括
救援隊:
組長:丁鳳林莫春生。
副組長:夏孫聰敏韓建林
成員:劉富昌王寶群楚
信息組:
組長:韓建林
組員:劉福昌、王玉麗
壹旦作業現場發生安全事故,立即向林場調度室報告,由調度員通知應急小組。信息組組長立即向林業局匯報,並撥打120向醫療急救中心求助。突發事件報告包括以下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類別和數量。
急救小組:
組長:夏
團隊成員:高世傑、王寶群
接到事故應急報告後,立即派遣待命應急救援車輛前往事故現場實施救援。待命車輛司機的電話24小時開機,壹有緊急情況就會通知司機離開林場衛生院。各隊、段、組成立現場自救小組,工作小組主要成員為林場安全組織領導,負責定期培訓和演練。
應急小組組織全體成員要樹立接到報警就是命令的觀點,樹立以人為本的思想,勇敢、科學、冷靜地應對事故,快速、有效地開展救援工作,使林場安全生產事故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