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明確了加快我省新型建築產業化發展的七項重點任務。
加強系統和綜合設計。集中在學校、醫院、寫字樓、酒店、住宅等。,加強設計指導,推廣裝配式建築體系。推動全過程工程咨詢發展,到2025年培育不少於20家全過程工程咨詢企業。
優化零件的生產。綜合考慮運輸和服務半徑,引導零部件生產企業合理布局我省區域中心城市、節點城市和京津市場,降低運輸成本,避免區域性產能過剩。推動新型建築工業化相關產業集群發展,提升服務能力,不斷夯實產業基礎。
推進精益建設。在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中積極推廣裝配式混凝土結構。鼓勵醫院、學校等公共建築優先采用鋼結構,政府投資的單體建築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築率先采用鋼結構。到2025年,培育不少於20家工程總承包骨幹企業。
提高工程項目質量。擴大星級綠色建築規模。政府投資或者主要投資的建築、建築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築、建築面積超過65438+萬平方米的居住小區,應當按照高於最低等級的綠色建築標準建設。2025年,城鎮新建星級綠色建築比例達到50%以上。政府投資或政府出資建設的機關、學校等公共建築和集中建設的公租房、專家公寓、人才公寓等居住建築,原則上按照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築標準進行規劃、建設和運營。
加快信息技術融合發展。開展BIM技術應用示範,加快BIM技術在新型建築產業化全生命周期的集成應用,實現設計、采購、生產、施工、交付、運營維護等階段的信息互聯互通。
加強科技支撐。支持我省新型建築產業化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孵化,引進京津高水平科技成果落地我省,推動科技成果轉化應用,促進建築領域新技術、新材料、新產品、新工藝的創新發展。到2025年,培育2家以上具備智能建築能力的骨幹企業,打造具有競爭力的“河北建築”品牌,逐步提高全省建築業在高端建築領域的市場占有率。
加快專業人才培養。拓寬技能人才準入,落實合格技能人才參加職稱評審政策,開辟建築工人職業發展之路。
意見提出了加快我省新型建築產業化發展的環保扶持政策。支持建築企業做好環境影響評價和監測,將符合要求的裝配式建築等新型建築工業化項目納入生態環境監管正面清單。在嚴格執行《河北省揚塵汙染防治辦法》的基礎上,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裝配式建築等新型建築工業化項目除土方、爆破拆除、粉刷等國家明確要求的施工環節外,不得停工。各地可研究制定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符合生態環境監管要求的預制構件生產企業差異化管控政策。
建立建築垃圾排放限值標準。到2025年底,新建建築施工現場建築垃圾(不含工程渣土、工程泥漿)排放量不高於每萬平方米300噸,裝配式建築施工現場建築垃圾(不含工程渣土、工程泥漿)排放量不高於每萬平方米200噸。開展施工現場建築垃圾排放公示,鼓勵各地對符合減少施工現場建築垃圾要求的施工企業進行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