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受人王於2019在葉某處購房。當他帶著壹份購房協議要求蕭也交付房子時,遭到了拒絕。蕭也說,這套房子是村裏分配的,面積1.20平方米。父母離婚時達成協議,村裏分配的財產歸兒子。但是,蕭也的父親偷偷把房子賣了,17歲的蕭也當時並不知道。購房協議上蕭也和他父親的簽名都是中介簽的,還有蕭也父親的指紋。
無奈之下,王將父子告上法庭。最終,法院判決葉某無兒子代理,其購房協議無效。該房屋仍歸蕭也所有,交易款及損失另行向葉某追繳。
網友感慨:世界這麽大,有什麽好奇怪的,還有這樣的爸爸。但也有人對葉某的事情產生了懷疑,因為如果都像葉某父子壹樣,那麽彼此之間又是那麽的分明。蕭也娶妻生子後,老葉不會被趕出家門,無處可住嗎?中國傳統家庭教育不允許孩子這樣對待父母。父母養育子女,子女有贍養老人的義務。所以他們認為房子也是父親的壹半。
中國是禮儀大國,所有的美德都是以孝為先。這是中國幾千年的文化素養,也是中國人的信仰。大部分中國家庭的孩子都會和父母住在壹起,孩子的壹切都和父母有關,全家都不管妳我。
但是,在保留中國優秀傳統思想的同時,也不要過於固執。如果父母能以身作則,給孩子創造壹個健康的成長環境,孩子會很優秀,會感激父母。像葉某這樣,把孩子留在身邊,作為孩子,長大後將無法面對這樣的父親。什麽是父親?壹個好老師。
法律是公正的,他沒有讓蕭也露宿街頭,而是為他保留了自己的房子。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監護人應當按照對被監護人最有利的原則履行監護職責,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在履行監護職責時,應當根據被監護人的年齡和智力狀況,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這壹法律規定清楚地表明,即使是父親也不能擅自侵犯兒子的權益,需要得到兒子的同意。
蕭也在2019年已經達到17歲,有自己的分析判斷能力。然而,葉某未經其同意將該房屋出售,這顯然侵犯了蕭也對該房屋的所有權。作為父母,雖然是孩子的監護人,但不能侵犯孩子的合法權益。現實生活中,很少有父母關註這壹點。很多家長隨意虐待孩子,精神虐待孩子,過度保護孩子的自由,或者偷看孩子的日記和聊天記錄,都是侵犯孩子的權益,傷害孩子的身心。
6月5日,壹位母親因女兒擾亂課堂紀律被老師約談。氣憤之下,在帶著女兒回家的路上,她先是用自行車撞了小女孩,然後掄起胳膊扇了小女孩幾個耳光。路人忍無可忍,於是報警。民警對該女子進行了批評教育,責令其帶女兒去醫院,並叮囑其註意教育孩子的方式方法。
其實這個女人已經侵犯了孩子的人身權益,這樣的家長數不勝數。好在現在越來越多的家長逐漸接受現代教育方式,在教育孩子的時候盡量避免暴力,尊重孩子,平等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