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師範學院音樂學專業簡介
壹、培訓目標和培訓規格
(壹)培訓目標
包頭師範學院音樂學專業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具有紮實的文化素養,較強的音樂實踐能力和教學能力。可以是能在高、中等專業或普通院校、中小學、社會文藝團體、藝術研究單位和文化機構、出版廣播、影視部門等行業從事教學、研究、導演、評論、管理等工作的專業人員。
(2)規範要求
包頭師範學院音樂學專業的學生主要學習音樂學相關的基礎知識、理論和技能。具有壹定的人文社會科學、自然科學和藝術美學的基礎理論知識和素養。具有獨立獲取知識和創新的能力,具有良好的適應能力,具備從事本專業及其相鄰專業工作的基本能力和素質。
1,質量結構要求
(1)在思想道德素質方面,學生要掌握馬列主義、* *思想、* *文藝理論的基本原理,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能夠分析和解決作曲藝術理論和實踐中的問題,具有正確的藝術觀點和價值觀,熱愛音樂藝術事業,為音樂藝術事業做出貢獻。
(2)文化素質方面,學生應具備寬厚多樣的藝術文化素養,良好的音樂藝術人才心理素質,良好的音樂藝術工作溝通協調能力和合作意識。了解相關學科的壹般知識和基本理論,通過學科的滲透獲得廣泛的藝術素養。
(3)在職業素質方面,系統掌握音樂學和音樂教育的基本理論、知識和技能;對音樂有全面的了解。
(4)身心素質方面,掌握樂理人才應具備的體育、保健、心理調節的基本知識,養成文明的生活習慣,熱愛音樂藝術,具有良好的樂理和音樂教育人才心理素質和健康狀況,通過《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
2、能力結構要求
(1)具有較強的樂理專業自學能力和基本的專業外語運用能力,達到國家規定的二級以上水平。本專業具有常規信息技術的應用能力,具有應用壹定的現代網絡技術和手段進行文獻檢索、資料查詢、收集和探索的自學和科研能力。
(2)具備音樂評論和教學能力;豐富的中外音樂,多元化的知識和學科綜合能力;具有較強的音樂審美、欣賞和音樂表達能力;
(3)註重藝術創新意識,具備根據現有條件處理與本專業相關的專業問題的能力。
3、知識結構要求
(1)掌握壹些本專業的外語知識;本專業常用的網絡、辦公軟件等計算機操作知識;掌握本專業基本的文獻檢索方法和方法論,掌握樂理和音樂教育知識;
(2)使學生掌握音樂專業的基本理論、方法論和前沿動態。
二、學制、學位和學分要求
包頭師範學院音樂學專業學制為4年,學生3-6年即可完成學業。
學生必須在畢業前修完專業培養計劃規定的160學分。其中,必修通識課35學分,選修通識課12學分,必修專業課73學分,選修專業課20學分,必修師範課12學分,選修師範課8學分。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藝術學士學位。
三、主要課程
樂理、形體訓練與表演1、形體訓練與表演2、視唱練耳、歐洲音樂史與欣賞,以及聲學、復調、合唱指揮、曲式與作品分析、即興伴奏、中國音樂史與欣賞等。
第四,就業方向
包頭師範學院音樂學專業的畢業生大多在藝術院系、綜合性大學藝術系、各類音樂團體、出版、廣播、影視系、中小學音樂教育系從事與音樂相關的工作。具有良好的音樂表達能力,能夠勝任專業團體的藝術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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