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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月試用期內主動辭職。這段經歷能不能不在簡歷裏體現出來?對方能發現嗎?

試用期離職的簡歷需要寫在簡歷裏嗎?“很多人都有這個疑問。我們要明白,試用期離職並不可恥,只能說明妳是壹個事業型的人,不想得過且過。

很多外部因素,比如公司組織架構調整,公司破產,地域變化,實際工作內容與面試不符,承諾的薪酬沒有兌現等等。,都會導致員工在試用期內離職。

試用期留不住人,應該是公司老板和HR需要反思的問題。

回過頭來看,這個簡歷要不要寫進簡歷,首先要看妳有沒有交社保。如果沒交過社保,沒辦法核實,可以適當隱瞞。

其次,要看妳的資質。長的話可以“適合自己”,但年輕的話就要考慮到自己的情況。最後是妳工作的“空窗期”。“空窗期”太長。邊肖建議最好把它寫下來。畢竟與其讓hr“刨根問底”,還不如老老實實的解釋。

對於沒有簽過任何協議的人來說,這種經歷能不能不在簡歷中體現出來?

1.工作時間短,沒有工作經驗的求職者

如果妳剛開始工作,試用期就離職,不會給妳帶來太多問題。如果妳的職業生涯只有幾個月,或者妳還沒有過完整的工作生活,那麽妳的簡歷中可能找不到未經確認的試用期。這個時候妳可以把這段經歷從簡歷中省略掉。

2.有長時間工作和其他經歷的求職者

如果妳有多年的工作經驗,並且這是妳第壹次在試用期辭職,那麽把這段經歷從簡歷中刪除可能會讓人對妳的真實工作經歷產生懷疑。如果雇主決定核實妳的簡歷或背景,他們會問妳是否曾在公司工作過,並向妳尋求支持。

辭職經歷是職業生涯的重要組成部分,但如果妳認為這段經歷對妳的面試和就業有負面影響,可以考慮將其從簡歷中刪除。不過請註意,這種行為需要謹慎,最好透明坦誠地與未來雇主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