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體戶口遷移:如果妳的原戶口在外地,需要先遷移集體戶口,即把原戶口遷到集體戶口所在地。具體流程可以咨詢當地派出所;
2.提交申請:集體戶口成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集體戶口原件及復印件,到集體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交申請。申請時需要填寫《深圳市居民登記表》並註明需要申請首頁;
3.現場審核:提交申請後,派出所工作人員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核對個人信息和集體戶口信息;
4.領取主頁:經批準後,可在規定時間內到派出所領取主頁。領取時需要攜帶身份證原件。
深圳集體戶標準是指政府或社會組織為深圳市區符合條件的居民提供的住所,其標準如下:
1.住房面積:每戶居民使用面積不低於4平方米,每間房使用面積不低於12平方米,包括床、衣櫃、桌椅等家具設施;
2.衛生設施:設置公共廁所和洗浴設施,每50人至少有壹個淋浴間和壹個廁所,衛生設施定期清洗消毒;
3.環境設施:提供走廊、過道、樓梯、電梯等公共設施,保證住戶的安全和便利;
4.安全設施:提供消防設施、安全鎖等安全設施,確保居民生命財產安全;
5.管理制度:制定居民規章制度,明確居民權利義務,建立公開透明的管理機制,確保居民合法權益。
綜上所述,深圳集體戶的標準可能會隨著城市的發展和居民需求的變化而有所調整。因此,在租住或使用集體戶之前,建議了解當地的具體標準和要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負責。有派出所的城鎮,以派出所轄區為戶口管轄地;未設公安派出所的鄉、鎮,以鄉、鎮管轄為戶口管轄。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是戶口登記機關。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協助戶口登記機關進行戶口登記;分散居住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在戶口所在地登記。居住在軍事機關和部隊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畜牧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帳戶。,應由指定的合作社協助戶口登記機關進行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登記在戶口。
第四條
戶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戶口簿。設有公安派出所的城市、水域、鎮,應當向每戶發放戶口簿。農村合作社為單位發放戶口簿;戶口本不發給合作社以外的戶口。戶口簿、戶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條
戶籍以戶為單位。與監督者同住的人為壹戶,監督者為戶主。壹個獨立的家庭,由我當家。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和公共* * *宿舍的戶口* *設立分戶或單獨戶口。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