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兩個地方可以做到。
成都市公安局辦證中心:順城街391號,86407755
高新公安辦證中心:創業路18號,85141216
成都市公安局
辦理購買商品或二手房。
以及在我市暫住滿2年後入戶的說明。
壹是購買商品或二手房入戶
前提條件:市外人員在我市購買面積在70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含二手房),可申請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常住戶口,但遷入人員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不低於上年度我市城鎮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每人27.82平方米)。
1.房屋產權人填寫入戶申請表(公安辦證中心現場領取);
2.產權人及戶籍人員的戶籍證明(或戶口本)、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親屬關系證明(由隨行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4.入住證明(當地派出所或社區居委會或物業管理部門出具)(原件及復印件);
5.當地派出所出具的街號地址證明(前提是搬家地址不詳);
6.壹次性付款條款:房屋產權證或購房合同、壹次性付款發票(購買商品房條款);房屋產權證和房管局印制的房屋產權檔案摘要(購買二手房提供)。
按揭購房提供:購房合同、銀行按揭公證書、最近6個月銀行按揭付款證明(購買商品房提供);房管局打印的房屋產權檔案匯總、銀行按揭公證書、最近6個月銀行按揭付款證明(購買二手房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