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紀委書記辦公室(監察專員辦公室):0551- 62827992?;?
2.教育紀委辦公室(監察專員辦公室):0551- 62827720?;
3.省紀委駐省教育廳紀檢監察組:(受省紀委、省監委委托,負責協調指導全省教育系統紀檢監察工作。)
辦公室:0551-62827720?舉報電話:0551-62816949。
擴展數據:
安徽省教育廳的主要職責:
(壹)貫徹國家教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草案並監督實施;擬定全省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政策和規劃。
(二)負責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中等及以下學校的設置標準,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基礎教育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三)負責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的宏觀指導和協調,負責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負責制定基礎教育改革的基本要求和教學文件,負責組織審定基礎教育地方課程教材,負責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四)指導教育督導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中等及以下教育和青少年掃盲的監督檢查,指導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的監測。
(五)統籌和指導全省職業教育的發展和改革,制定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指導性文件和教學評估標準,提出師範、衛生中等專業學校的設置和調整建議,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材建設和職業指導工作。
(六)協調和指導高等教育的發展和改革;組織實施高等學校設置標準和學科專業目錄,會同有關部門提出高等學校設置和調整的建議;負責“211項目”的實施和協調;協調和指導各類高等教育和繼續教育。
(七)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制定教育經費籌集、教育撥款和教育基建投資的相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教育收費項目和標準;統計和監測全省教育經費的籌集和使用情況;指導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和高校、中等職業學校貧困家庭學生資助工作。
(八)指導各級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道德教育、精神文明建設和安全穩定工作,協調指導各級學校的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
(九)指導高校黨建和統戰工作;受省委委托,會同省委組織部管理省屬高校領導幹部,承擔高校領導班子日常管理工作;負責中專學校領導班子的建設;參與中央部委駐皖高校和市屬高校領導班子調整。
(十)主管全省教師工作,貫徹各級教師資格標準,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十壹)負責各類高等、中等教育招生考試和教務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高等教育招生計劃;參與制定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指導普通高等學校開展大學生就業創業。
(十二)組織和指導教育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管理出國留學、安徽留學、中外合作辦學等相關工作;開展與港澳臺的教育合作與交流。
(十三)貫徹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定語言文字工作的長遠規劃並組織實施;實施語言文字規範和標準;指導普通話推廣和普通話教師培訓工作。
(十四)統籌指導和管理學位工作,制定學位工作的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十五)承辦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安徽省教育廳-公眾互動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