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我區部分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短缺,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區政府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1名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有關意見如下:
壹、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公開招聘,陽光操作,擇優錄用。
第二,職位和招聘的數量
5名中學教師。其中語文老師1,數學老師2,物理老師1,歷史老師1。
有32名小學教師。其中語文教師5名,數學教師6名,英語教師8名,音樂教師4名,美術教師5名,體育教師2名,信息技術教師1,心理學教師1。
4幼師。
第三,招聘對象
31981年7月以後出生,2011年(含2011年)以前畢業,年齡在30周歲以下,具有教師資格證的全日制師範類和非師範類畢業生。其中,中學、小學招收兩名以上專業對口的本科畢業生;幼師招聘大專以上學歷。研究生年齡可適當放寬。
四、招聘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作風紮實,吃苦耐勞,服從組織分配;
2.政治立場堅定,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具有良好的個人素質和職業道德,未受過紀律處分;
3、身體健康,心理素質良好,有較強的適應能力和合作精神,能夠適應崗位工作的需要;
4.申請的職位與所學專業相對應。
動詞 (verb的縮寫)註冊和資格考試
報名時間:2011 4月15至19,上午8:30至12: 00,下午13:30至17:00。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同二版免冠彩色照片6張到區人力資源市場報名,填寫報名表。2011的畢業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和學校出具的畢業證書。
本次招聘考試報名人數與擬錄用職位數的比例壹般不低於3: 1,方可開始考試。
第六,考試
分為筆試和試講兩部分。4月22日,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於9: 00-11: 30到區人力資源市場領取準考證,準備筆試。
(壹)筆試
筆試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生成績,考試時間為120分鐘。考試內容主要分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和相關教育教學知識。考試結束後,招考辦會公布成績。按照1: 3的崗位比例確定試講參加人員。筆試成績並列的,計入試講,筆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
(2)試講
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生成績,當場公布成績。庭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確定擬聘用人員。
七、體檢
擬聘用人員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體檢(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標準符合《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中的相關要求。體檢不合格或不按規定體檢者,取消其資格。如有空缺,根據崗位表現依次遞補體檢。
八、政治考試和考核
征兵辦公室對符合條件人員所在學校、街道(鎮)、社區(村)、派出所、工作單位進行政審考核,並審核其檔案。考核不合格者,根據考試成績依次遞補。
九。宣傳
區監察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教育文化體育局將擬聘用人員向社會公示7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和考生的監督,經調查發現問題的,取消舉報資格。
監督電話:0317-3171161(區監察局)
0317-2092265(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317-2130838(區教育文化體育局)
X.雇用
試用期半年,試用期滿者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納入事業單位管理,實行聘用制。在聘用期間,享受與公辦教師同等的條件。聘用期滿後,根據工作需要,考核合格者可以續聘,考核不合格者可以解約,解除合同。
XI。相關事項
1.申請人所持證件(或資料)應真實有效。如在公開招聘過程中的任何階段發現報考者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取消報名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