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藥品信息經營許可的企業,應當按照屬地監督管理的原則,向網站主辦單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批後取得提供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的資格。
從事互聯網醫療、藥品銷售、提供互聯網藥品信息的企業,需要申請互聯網藥品信息許可證。
申請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許可的企業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1,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是依法設立的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
2.具有與開展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活動相適應的專業人員、設施和相關制度。
3.申請提供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應當以網站為基本單位。
4.必要的場地、設施和技術方案。
5.有信譽或能力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
6.企業投資者和經營者近三年內無犯罪記錄。
7.有兩名以上熟悉藥品和醫療器械管理法律法規及其專業知識和資質的技術人員。
企業申請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許可證需要準備的材料有:
1,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2、網站域名證書和服務器地址。
3.兩名與藥品和醫療器械相關的技術人員。
4.公司主要經營者身份證原件及聯系方式。
5.網站主服務器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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