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意見》提到,將探索拓展人才住房渠道。加強人才住房保障,通過實物配租、貨幣補貼等方式,對在本市創新創業的各類人才給予住房支持。對新引進的本市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雙壹流”高校和學科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和“雙壹流”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在本市首次給予20萬元、8萬元、5萬元住房補貼,3年內每月給予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000元補貼。對新引進的全日制博士生、“雙壹流”高校和學科全日制碩士生、“雙壹流”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在本市首次給予65438萬元、5萬元、3萬元的住房補貼,全日制博士生三年內每月給予65.438+0.500元的租房補貼。新引進的具有高級、副高級職稱的人才,在本市首次給予65438+萬元、5萬元住房補貼;新引進高級技師在本市首次購房給予5萬元補貼。
同時,《意見》明確,要為企業提供更多服務,幫助企業克服困難。完善商品房項目臺賬,根據項目建設規模、企業信譽、資金運作、建設進度等情況建立任務清單,實行領導合同制,跟蹤項目進度。1億元以上房地產開發項目由縣區領導承包,654.38+0億元以上項目由市級相關部門承包,50億元以上項目由市級領導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