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據疫情防控需要,為方便分散群眾出行,鼓勵群眾壹碼、壹碼;同時,為了解決代申請功能數據準確的問題,決定線下代申請功能。該功能下線後,只能幫助他人申請,原已申請的關聯方仍保留,不影響群眾使用。
3.健康代碼替換功能主要用於幫助在公共場所沒有智能手機的人臨時註冊。為了避免功能被濫用,需要通過人臉驗證才能添加,而代表妳的信息只能保存1小時,過期自動消失。但申請成功後,可立即生成離線碼並保存到相冊,打印後交給委托申請人,在7天有效期內可使用。
4.申請流程:
(1)打開支付寶,進入支付寶的城市服務頁面,點擊健康碼功能;
(2)打開健康碼小程序後,先選擇好區域,就可以看到自己申請的健康碼。同時,還可以點擊要查詢的他人健康碼或他人代辦的功能,輸入孩子的基本信息,特別是提前查出孩子的身份證號。孩子雖然沒有身份證,但有身份證號;
(因為各省用的小程序不壹樣,有些省份不能在支付寶上為家人領健康碼。比如湖北衛生碼社的功能是3月26日下線的。如果實在無法辦理健康證,可以到當地社區或村開具紙質健康證。)
(3)出行時,點擊切換申請人,可以看到孩子的健康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第五條各級人民政府領導傳染病防治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傳染病防治規劃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傳染病防治的疾病預防控制、醫療救治、監督管理體系。
第十七條國家建立傳染病監測制度。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全國傳染病監測規劃和方案。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根據全國傳染病監測規劃和計劃,制定本行政區域的傳染病監測規劃和工作方案。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對傳染病的發生和流行以及影響其發生和流行的因素進行監測;監測國外已發生、國內尚未發生或國內新發生的傳染病。
第十八條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在傳染病防治工作中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壹)實施傳染病防治規劃、計劃和方案;
(二)收集、分析和報告傳染病監測信息,預測傳染病的發生和流行趨勢;
(三)開展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流行病學調查、現場處理和效果評估;
(四)開展傳染病的實驗室檢測、診斷和病原鑒定;
(五)實施免疫規劃,負責預防性生物制品的使用和管理;
(六)開展健康教育和咨詢,普及傳染病防治知識;
(七)指導和培訓下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開展傳染病監測工作;
(八)開展傳染病防治的應用研究和健康評價,提供技術咨詢。國家和省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監測傳染病的發生、流行和分布,預測重大傳染病的流行趨勢,提出防控對策,參與和指導疫情調查處理,開展傳染病病原鑒定,建立檢測質量控制體系,開展應用研究和健康評價。設區的市、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實施傳染病防治規劃和方案,組織實施免疫接種、消毒和控制病媒生物危害,普及傳染病防治知識,監測和報告本地區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和常見病原微生物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