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妳的戶口本來是非農業戶口,後來因為工作、學習、結婚等原因改為非農業戶口,現在又想遷回老家,那麽現在唯壹的辦法就是
經村民大會投票並經三分之二村民同意,允許部分地區將戶口遷回原籍。
恐怕政策不允許,因為妳搬出去以後,妳就變成了非農業戶口,妳就變成了非農民。目前,全國範圍內辦理非農轉移比較困難,沒有相關的政策支持。
如果想回農業戶口以外的原居住地,應該會比較容易。可以到當地派出所開具準遷入證明,到現居住地遷出。具體手續和材料請咨詢兩地派出所。按照我國的法律和相關政策,從城市遷到農村、城鎮的,從較高級別的城市遷到較低級別的城市的,只要有適當的理由,都可以辦理相關手續,審核相對寬松;另壹方面,城市之間的遷移更麻煩,從農村或者較低級別的城市遷移到較高級別的城市更麻煩。除了充分的申請理由,還需要更多的硬件指標,比如工作學習需求。當然,這些理由必須經過民政部門的嚴格審查,並有工作單位的證明。
至於具體辦理方式,要先向原居住地民政部門提出申請,出具相關證明。申請被批準後,可以憑相關證件到遷入地民政部門辦理遷入手續。當然前提是遷入地民政部門批準申請(除了申請和證明,最重要的是有固定住所)。如果批準了,就可以順利入住了。
所以根據妳的情況,最好先去遷入地的民政部門問清楚妳需要什麽,然後按照順序辦理。還有,妳失業了,沒有收入來源,家人都住在妳搬進來的地方。這些都是很好的申請理由,可以走後門什麽的(唉,這個有時候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