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是區分商品或服務來源的標誌,每個註冊商標都是為某種商品或服務指定的。正是為了商標檢索、審查和管理的需要,將壹些屬性相同的商品歸為壹類,將所有商品和服務分為45類,形成了商標分類表——《商標註冊用商品和服務分類表》。
擴展數據:
第壹,包括分類
1.商品和服務按照按類別排列的分類表,按照1-45的順序排列。
每個類別都有壹個類別號和壹個標題,每個類別的標題概括了該類別所包含的商品的特點和範圍。最後,列出該類別包含的所有商品或服務,每個商品或服務都有壹個序列號,便於查找。
此外,每個類別都有壹個註釋,說明這個類別主要包括哪些商品,如何區分這個類別和相關類別的商品,以及如何對邊際商品進行分類。這個筆記對壹些容易混淆的商品分類有很大幫助。
2.另壹部分是按字母順序排列的商品和服務清單。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出版了以英文和法文排列的商品和服務分類表。中國商標主管部門還編制並印制了按拼音順序排列的商品和服務分類表。用這個表來查壹般商品的類別就像查字典壹樣方便。
二、發展過程
過去,各國商標主管機關根據本國國情和對商品的理解,制定自己的商品分類表,供商標主管機關和商標註冊申請人使用。商品分類表不是壹成不變的。它會隨著商品的豐富和人們對商品的認識而逐漸增加和修訂。
自1923以來,我國制定並公布了五個商品分類表。到了50年代,世界經濟有了很大發展,國際交流更加頻繁。
壹些國家認為,使用本國的商品分類表已不能適應商標事務的國際銜接,給商標所有人在國外註冊帶來麻煩,也不利於商標事業的發展和經濟的發展。這些國家的商標主管機關認為,商標註冊需要壹個國際統壹的商品分類表。在這種情況下,《尼斯協定》應運而生。
百度百科-商標分類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