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免責原則
1.堅持科學選拔,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評價,以德為先,把學生思想品德考核作為選拔錄取的首要依據,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薦、錄取。優先支持國家重大科技創新平臺建設、科研攻關任務和“雙壹流”學科建設;重點支持國家急需和長遠需要的項目和專業。
2.突出學生壹貫的學習成績。重視和加強對學生本科階段學習的過程性評價,以本科階段綜合學習成績為最基本的選拔指標,不得組織專項考試(包括筆試、面試)選拔免學費學生。
3.引導學生全面發展。將符合全面發展價值取向的因素納入學校學生選拔指標體系,合理設置各選拔指標權重和單項指標上限分值,綜合評價學生各方面表現。
4.加強綜合考核。要加強對學生專業素質、科研能力、創新潛力的考查,以及科學精神、學術道德、職業道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考核評價,引導學生樹立胸懷祖國、服務人民、追求真理、勇攀高峰、堅守學術道德、嚴謹治學的成長成才理念。
第二,按專業分布豁免名額
教育部通過“全國推薦優秀本科畢業生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與管理服務系統”發布2024年免試名額總數,包括“研究生教育集團”特長生名額和“國防科工招生單位接受其他學校生源”特長生名額。
學校堅持穩步優化存量結構,根據專業畢業生人數、上壹年度學生考研情況和學位點建設情況進行名額分配。確保增量名額投向重點支持項目和專業。各學院的具體分配名額已經下發到各學院。
各專業符合學校推薦基本條件的學生人數少於學校分配的推薦名額,多余名額由學校領導小組安排免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