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運材料
1.身份證到期或破損補領:昆明市居住證、居民身份證原件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學生提供學生證),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
2.更換身份證:戶口簿、居住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
根據我國目前的最新政策,外國人在昆明丟失身份證,可以在異地補辦。本人向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受理點提出申請,書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繳納證件工本費,申請補領戶口簿或居住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是用來證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居住的公民身份證明。1984前的名字寫“身份證”。1984年4月6日,國務院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試行條例》,開始發放第壹代居民身份證。
2003年6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並於2003年6月28日以主席令第4號公布。
2004年3月29日,中國大陸正式開始換發內置非接觸式IC卡智能芯片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二代身份證表面采用防偽膜和印刷防偽技術,使用個人彩色照片,可機讀數字芯片中的信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法
第三條居民身份證登記的內容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戶口所在地、公民身份號碼、個人照片、指紋信息、證件有效期和簽發機關。公民身份號碼是每個公民唯壹的、終身不變的身份代碼,由公安機關根據公民身份號碼國家標準編制。公民申請領取、換領或者補領居民身份證,應當登記指紋信息。
第七條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居民身份證。
第八條居民身份證由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頒發。
第十條申領居民身份證,應當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驗居民戶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