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資質的單位可以在全國範圍內從事涉密系統集成。申請前必須通過國家保密局指定的資質評估機構的評估。
申請涉密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的單位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的法人;
(二)依法成立3年以上,信用記錄良好;
(三)從事涉密信息系統集成業務的人員具有中國國籍;
(四)沒有境外投資(包括香港、澳門和臺灣省),以國家規定為準;
(五)取得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相關資質,具備承擔涉密信息系統集成業務的專業能力。
除滿足上述基本條件外,申請甲級資質還需滿足以下條件:
1,綜合條件:
(1)歷史清晰,從事信息系統集成業務3年以上;
(2)主營業務為信息系統集成、安全保密集成及相關業務,主營業務收入是單位收入的主要來源;
(三)產權關系清晰,資本結構符合要求,註冊資本達到壹定規模;
(4)經濟運行狀況良好,財務數據通過國家認可的審計單位的審計;
(5)從業人員和上級單位可靠可信,近三年無違規違紀行為。
2.性能:
(1)近3年完成壹定金額的1以上信息系統集成項目,工程質量合格,已通過驗收並投入使用;
(2)近三年每年至少完成1項安全系統集成項目,已完成項目技術含量高,采用的安全技術和產品符合要求,配置合理、有效;
(3)主要業務領域的典型項目在技術水平和工程質量上處於國內同行業領先水平;
(四)近三年完成的主要經營業績達到壹定數額;
(5)近三年承擔的信息系統集成項目或安全系統集成項目無壹驗收不合格,無承包商負責的重大系統故障;
(6)本單位及上級單位人員同意並支持保密管理,願意承擔相應的保密責任。
3.管理能力:
(1)具有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
(二)具有完善的技術管理體系和實施機制;
(三)具有完善的技術服務體系,配備專門機構和人員,能夠提供必要的技術服務;
(四)具有系統整合技術知識、保密技術知識和保密規章制度的培訓機制和計劃,並能有效組織實施和考核;
(五)具有合理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和人員保密控制制度,並能有效執行。
4、技術能力:
(1)主要負責人應具有4年以上信息技術領域的管理經驗,主要技術負責人應具有信息技術高級職稱並從事系統集成技術工作不少於3年,能從事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項目管理的管理人員不少於5人;
(二)能夠承擔信息系統安全保密集成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少於30人,本科以上學歷比例不低於90%;
(3)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技術實力和安[1]全系統集成技術水平居國內前列;
(4)有專門從事系統集成技術開發的高級R&D人員和相應的研究場所及設備,建立了完善的系統開發和測試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