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培訓貸壹般是指培訓機構與P2P網絡借貸機構合作,向學員放款,學員分期還款。現在的招聘公司(其實就是培訓機構)往往會利用招聘網站,以招聘的形式對求職者進行培訓。
培訓貸的簡要流程是,公司壹般會因為應聘者能力不達標或者招聘要求極低而要求應聘者進行崗前培訓,產生數萬元培訓費(外加高額利息),然後通過貸款軟件分期償還。但培訓結束後,應聘者不會被錄用,而是被要求另謀高就。這類人主要是大學畢業生和轉行者。
以校園公益講座為名,吸引學生參加壹對壹免費職業測試。其間,“導師”不斷遊說學生加入職業培訓課程,承諾前途光明,然後要求學生通過第三方貸款公司的無抵押貸款支付學費。
2017年4月,有消息稱“廣州智道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用這種套路讓他們沒有經濟能力承擔壹萬元債務。
根據學生提供的催款信息,第三方貸款公司委托催收機構進行催款,稱將提交信用報告,向學生家鄉當地派出所、政府、村委會等部門發送協查函,追究學生刑事責任。也有學生反映家長接到過催款電話,認為這是壹種騷擾。
路人公司兩名股東涉嫌非法吸收存款罪,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公司的賬務處理還在協調中,其余股東準備申請破產,但未達成壹致。關於學生退錢的問題,要等公司進行資金結算後才能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