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組織秘書處設在北京,於2004年6月5438+10月正式啟動。秘書處是本組織的常設行政機構,為本組織框架內的活動提供行政、技術和信息保障。
上海合作組織地區反恐怖機構設在烏茲別克斯坦首都塔什幹。它是上合組織成員國在打擊“三股勢力”領域開展安全合作的常設機構。
擴展數據
合作內容
1,政治合作
解決邊界問題,鞏固成員國政治互信和睦鄰友好;成員國以上海合作組織的名義在成員國關心的問題上表示支持,並壹再表明它們在阿富汗、巴以沖突、伊拉克和朝核問題上的相同立場。
在聯合國安理會改革問題上,《阿斯塔納峰會宣言》強調,改革應遵循最廣泛共識的原則,不應為改革設定時限,不應強行對仍存在重大分歧的方案進行表決。
2.安全合作
安全合作是上海合作組織的重點合作領域,其核心是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三股勢力”。2001 6月15日,上海合作組織成立當天,成員國簽署了《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上海公約》。
在國際上首次明確界定了恐怖主義、分裂主義、極端主義“三股勢力”,提出了成員國合作的具體方向、方式和原則。這發生在911事件之前,體現了成員國打擊恐怖主義的遠見。因此,上海合作組織成為最早打擊恐怖主義的國際組織之壹。
3.經濟合作
涵蓋貿易投資、海關、金融、稅收、交通、能源、農業、科技、電信、環保、衛生、教育等領域。
4.教育合作
2007年8月16日,在上海合作組織比什凱克峰會上,時任俄羅斯總統普京提出創建“上海合作組織大學”的倡議得到了全體成員國的壹致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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