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就是靠看廣告賺錢,就是用這個噱頭讓人進去看廣告。目的是通過廣告的宣傳效果,讓人們相信那些產品或服務,進而進行進壹步的購買。
廣告的歷程
據考證,廣告壹詞是外來詞。它最早源於拉丁語advertere,意為註意、誘導和傳播。在中古英語時代(約1300-1475),演變為Advertise,其含義演變為“使某人註意到某事”或“通知他人某事以引起他人註意”。直到17年底,英國才開始進行大規模的商業活動。這時,廣告壹詞開始廣泛流行和使用。這時的“廣告”不僅僅是指壹個廣告,而是指壹系列的廣告活動。廣告壹詞,靜態事物的概念,被賦予現代意義,轉化為“廣告”。漢字中的廣告壹詞起源於日本。
在1890之前,西方社會普遍認為廣告是關於產品或服務的新聞。
1894艾伯特·拉斯克(美國現代廣告之父)認為廣告是壹種印刷形式的促銷手段(由壹個為什麽的原因驅動)。這個定義意味著推銷中的說服。[2]
1948年,美國營銷協會定義委員會形成了壹個頗具影響力的廣告定義:廣告是壹個可識別的廣告客戶以任何方式為其理念、商品或服務所做的非個人化的陳述和推廣。
美國廣告協會對廣告的意義在於,廣告是有償的大眾傳播,其最終目的是傳遞信息,改變人們對廣告商品的態度,誘導其行為,使廣告主受益。
《韋氏詞典》對廣告的定義是:廣告是指以直接或間接加強商品銷售、傳播某種思想或信息、召集各種聚會和集會(韋氏詞典1977版)為目的而開展的各種形式的信息活動。
在現代,廣告被認為是壹種通過媒體而不是口頭傳播的有目的的信息形式。旨在引起人們對商品的需求,對生產或銷售這些商品的企業產生理解和好感,告訴他們提供壹些非盈利性的服務,闡述壹些含義和觀點(韋氏詞典198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