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招標雷達為您深度解析招標流程,詳細講解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競爭性咨詢、單壹來源、詢價操作六種常見政府采購形式的區別和具體流程。
第壹,公開招標
《招標投標法》第十條第二款規定:“公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也就是說,所有公開招標的項目都必須在公共平臺上發布招標信息,合格的供應商才能參與投標。
公開招標采購法,因為
投標人多,競爭充分,交叉投標和圍標相對困難,是政府機關最常用的采購方式之壹。
二、投標邀請書
邀請招標是指采購人依法從符合相應資質的供應商中隨機邀請三家以上供應商,以投標邀請書的形式邀請其參加投標。
與公開招標不同,這種招標形式不需要發布招標公告,是非公開的。因為邀請參與投標的單位,數量不會太多,所以投標成本比較小,周期比較短,效率高。
第三,競爭性談判
是指采購人與至少三家符合相應資質條件的供應商就價格、條件、合同條款進行談判,並允許談判對象進行二次報價以確定承包商的采購方式,最終確定供應商的采購方式。
第四,競爭性咨詢
競爭性談判是指采購人通過組成競爭性磋商小組,與合格的供應商就貨物、工程和服務的采購進行談判,供應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響應文件和報價,采購人從磋商小組評審後提出的候選供應商名單中確定成交供應商的采購方式。
簡單解釋:其實競爭性談判就是解決競爭性談判中的最低價問題,可以理解為競爭性談判和公開招標的結合。
除了時間節點不同,競爭性談判和競爭性談判最大的區別在於競爭性談判需要通過打分來確定交易候選人,而競爭性談判不需要打分,主要看價格。
動詞 (verb的縮寫)單壹來源采購
其實可以從字面上理解,單壹來源采購是壹種非競爭性的采購方式,是指采購人直接與唯壹供應商談判並簽訂合同。
不及物動詞調查
詢價是指詢價小組向合格的供應商發出采購貨物的詢價通知,要求供應商壹次性報出不能更改的價格,采購人從詢價小組提出的候選人中確定供應商的采購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