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股票,難免遇到大股東和董監高減持,那大股東減持之前,需要提前多久發布相應公告?跟著小編壹起看看吧。
大股東減持需要提前多久公告?
1集中競價交易減持
(1)事前:大股東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需提前15個交易日報告並公告其減持計劃,披露減持股份的數量、來源、原因以及時間區間和價格區間,且每次披露的減持時間區間不得超過6個月。
(2)事中:在減持時間區間內,減持數量過半或期間過半時,應當披露減持進展情況;上市公司披露高送轉或籌劃並購重組的,應立即披露減持進展情況。
(3)事後:在減持計劃實施完畢或減持期間屆滿後2個交易日內,應當再次公告減持的具體情況。
2大宗交易交易減持
(1)是減持比例限制。大股東或者特定股東采取大宗交易方式減持的,在任意連續90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
(2)是履行告知義務。大宗交易的出讓方與受讓方,應當明確其所買賣股份的數量、性質、種類、價格,並遵守減持規則的相關規定。
(3)是受讓方轉讓限制。受讓方在受讓後6個月內,不得轉讓所受讓的股份。
3協議轉讓交易減持:無需預披露,但要註意是否有承諾。
上述是大股東減持提前發布公告的壹些內容,希望可以幫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