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Linlin.com的查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71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股份。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份,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權轉讓對當前持有人來說是好消息,對場外散戶來說是壞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