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授予價格是上市公司設定的價格。壹般來說,股東決定以什麽價格向員工授予股票。
2.限制性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根據股權激勵計劃約定的條件授予其員工的壹定數量的本公司股份。只有激勵對象工作達到壹定年限或業績目標符合股權激勵計劃規定的條件,限制性股票才能出售並從中受益。
3、限制性股票方案的設計從國外的實踐來看,限制性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
首先是獲取條件;
第二是出售的條件,但總的來說,重點很明確,尤其是第二個方面。並且方案是根據各個公司的實際情況設計的,具有壹定的靈活性。
4、從收購條件來看,國外公司在授予激勵後大多會無償或象征性收取壹定數量的股份,而在我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中明確規定,限售股應當規定激勵對象被授予股份的業績條件,這意味著收購條件的設計只能局限於上市公司的相關財務數據和指標。
5.從鎖定條件來看,國外方案根據擬激勵公司的不同要求和背景,設定可售股份的市場價格條件、年齡條件和業績條件,很少有獨特條款。而我國明確規定限售股要有鎖定期(規定了非常具體的鎖定期,但要根據上市公司的要求設定其他復合出售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