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實際股價高於轉股價時,相當於可以比市場便宜的價格買進股票,轉手賺取差價。
當實際股價低於轉股價時,轉股不合算,則可持有收取利息,到期收回本金。
歌華轉債轉股價為15.09元/股,2011年6月14日起因為分紅,轉股價調為14.99元/股。
歌華有線股價低於15元時,轉股不合算,所以沒人轉。
查歌華轉債110011的F10可知,大股東配售總數的37.5%,
但在歌華轉債上市的第1天,127元以上就拋售了10%,
接下來3天,125.3元以上又拋售了10%,只剩17.5%。
大股東最清楚它的價值了,拋售比轉股更有利。
以可轉股第壹天(2011.5.26)為例:100元面值的可轉債收盤價117.9元,賣出可獲17.9%利潤。如轉股100/15.09=6.6269股,股票收盤價11.12元,11.12×6.6269=73.69元。
不算賣出手續費已虧損=117.9-73.69=44.21元。
我想沒人願意做這種買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