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個人轉讓股票免征個人所得稅,以配合企業改制,促進股票市場穩定發展。經* *批準,1997 1起對個人買賣、轉讓股票和開放式基金免征個人所得稅,但對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取得的收入應征收個人所得稅。個人買賣其他證券,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