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期限內上市公司所有股權激勵計劃涉及的標的股票總數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65,438+00%;未經股東大會特別決議批準,任何激勵對象在整個有效期內通過股權激勵獲得的股份累計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65,438+0%。
同時,上市公司在下列情況下不得實施股權激勵計劃:
1.壹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被註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2.壹年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
3.其他規定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