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資者先將保證金轉入其對應銀行結算賬戶,使資金賬戶余額為零。
2.第二個交易日,客戶攜帶相關證件在交易時間內到開戶券商營業部辦理撤銷原有三方存管銀行(解除客戶證券資金賬戶與銀行結算賬戶的對應關系)。
3.重新指定新的存管銀行,簽訂《存管協議書》,最後攜帶相關證件及由證券公司營業部簽署的《存管協議書》,到銀行網點櫃臺辦理存管銀行確認手續,建立新的存管關系,開通第三方存管轉賬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