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發行價格的定價基本以發行前20個交易日的平均價格為基礎。股票的發行必須經過證監會的批準才能實施。發行日期由上市公司根據股票運行情況,經證監會核準後確定。壹般來說,股票下跌時不會發行,股票發行價格壹般不會高於現價。
擴展數據:
註意事項:
自中國證監會核準發行之日起,上市公司應當在6個月內發行股票。超過6個月未發行的,核準文件無效,必須經中國證監會重新核準後方可發行。證券發行申請未獲核準的上市公司,在中國證監會作出不予核準決定六個月後,可以再次申請證券發行。
上市公司證券發行前發生重大事件的,應當暫停發行,並及時向中國證監會報告。該事項對發行條件有重大影響的,發行證券的申請應當經中國證監會重新核準。?
百度百科-附加定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