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上市公司實施股權分置改革時,股票復牌前形成的原有非流通股,以及上述股份在股票復牌首日至解禁期間的股票轉讓和轉股,以股權分置改革完成後上市公司股票復牌首日的開盤價為基準。
(二)首次公開發行和公司上市形成的限售股的購買價格,以及上述股份自上市首日至解禁日的發行和轉換價格,為上市公司首次公開發行(IPO)的發行價格。
(三)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形成的限售股的購買價格,以及上述股份在股票復牌首日至解禁期間的股票轉讓和轉股,為上市公司因重大資產重組股票停牌前壹個交易日的收盤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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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本公告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