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能扔掉。由於突發事件,股票跌停,賣不出去。比如2007年5月30日,很多股票連續跌停,沒有人買,賣不出去。
二是我自己主觀賣不出去。下跌之初,我還算幸運,以為還能漲回買價,不想扔掉。跌了很久,才知道還是會跌,但是不想割肉,因為損失太大了。所以,我定的越多,我定的越多。
註:除跌停和停牌外,隨時都可以賣出,沒有禁止賣出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