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網上開辦這種業務,無異於向整個社會群體發出邀請信息,是違法的。因為妳的行為屬於經營,沒有工商登記就做生意是違法的。
工商局和證監會都有權對這種行為進行查處,但不會發生監禁,而是關閉網站並罰款。
3.股票經紀人的例子表明,合法性混淆了概念。股票經紀人以證券公司或證券工作室(已註冊)、投資公司的名義提供服務、向客戶收費是合法的,因為主要行為主體是證券公司和投資公司。
4.股票經紀人除非辦理了工商登記手續,否則獨立經營這類業務是違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