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印花稅:交易金額的1‰。自2008年9月19日起,由出讓方由雙邊征收變更為單邊征收。受讓人不再繳納印花稅。交易完成後投資者向財稅部門繳納的稅款。滬股和深股按實際成交金額的千分之壹繳納,這個稅由券商代扣,交易所代繳。債券和基金交易免征此稅。
2.證券管理費:雙向收取交易金額的0.002%。
3.證券交易手續費:a股雙向按成交金額的0.00487%收取;b股按成交額的0.00487%雙向收取;基金,上交所雙邊收取成交金額的0.0045%,深交所雙邊收取成交金額的0.00487%;權證,按成交額的0.0045%雙向收取。
擴展數據:
含義:
壹般來說,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稅有三個目的。壹種是將股票交易作為普通印花稅的稅目征收。
二是在股票交易所得稅難以征收的情況下,印花稅作為替代稅種使用。
為了鼓勵證券投資者長期持有股票,國外壹般對股票買賣雙方實行不同的稅率,即賣方稅率較高,買方稅率較低或免稅。
股票交易印花稅是專門針對股票交易金額征收的壹種稅。它是投資者從事證券交易的強制性費用,通常被視為對股市進行宏觀調控的直接政策工具。財政部評論稱,此舉是為了進壹步促進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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