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股東是指對股份公司債務負有限或無限責任,並憑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紅利的個人或單位。向股份公司出資認購股票的股東,既擁有壹定權利,也承擔壹定義務。
只要持有該公司股票,妳便是該公司的股東,但是由於上市公司壹般對外發行的股票數量相當大,壹般散戶手中的股票份額微不足道。因此,中小股民是沒有辦法進入公司董事會進行日常管理的,也就沒有發言權。如果妳持有的股票份額大到壹定的比例,妳便有機會進入公司董事會,行使投票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第四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